欺诈性申报
利用虚假交易发票进行欺诈性申报是税务犯罪领域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因为它通过使用能够人为改变应税基础或应缴税款的税务相关文件来实现逃税。
利用虚假交易发票进行欺诈性申报(第74/2000号立法令第2条)
利用虚假交易发票进行欺诈性申报是税务犯罪领域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因为它通过使用能够人为改变应税基础或应缴税款的税务相关文件来实现逃税。
该规定包含在2000年3月10日第74号立法令第2条中,惩罚任何为逃避所得税或增值税而在纳税申报中使用与不存在交易相关的发票或其他文件标注虚假可扣除项目的人。
该罪行的结构具有双重维度:一方面是使用不真实的文件,另一方面是将其转入纳税申报。犯罪在提交申报时即告完成,与是否实际实现逃税无关,构成危险犯和纯粹行为犯,其危害性提前至申报中的欺诈性陈述时刻。
不存在的交易:客观方面
"不存在交易"的概念具有规范性质,涵盖了经济现实与文件表述之间各种差异的假设。
特别是,以下情况属于该概念:
- 客观不存在的交易,即服务从未执行或与发票中所示不同;
- 主观不存在的交易,特征为虚假中介、使用空壳公司或三角交易以掩饰交易的真正经济主体;
- 过度开票的情况,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其中所示对价或税额超过交易的实际实质。
具有刑事相关性的不是文件的单纯形式不规范,而是实际经济交易与其税务表述之间的具体差异。
在刑事诉讼中,不存在交易与经济上真实但文件不规范的交易之间的区别具有决定性价值,不能基于单纯的税务推定。需要自主的证据评估,符合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主观结构:一般故意和特殊故意
该罪行需要双重主观要素。
一方面,一般故意,即对所记录交易的客观或主观不存在的认识,以及在申报中使用相关发票的意愿。
另一方面,特殊故意,以逃税为目的,即意图不当减少应税金额或应缴税款,或获取不当退税或税收抵免。
逃税意图的证明可以从严重、精确和一致的间接证据中推断;然而,它必须通过排除合理怀疑的检验,不能仅基于行政推定或税务评估产生的自动推断。
因此,对故意的评估,在其两个组成部分中,需要自主且严格的证据重建,符合刑事诉讼的标准。
税务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限制
在税务刑事诉讼中,适用与行政评估不同的自主证据原则。
税务推定在刑事诉讼中不具有法律证据价值,不能自动转入审判作为责任的唯一依据。同样,行政评估——虽然可以构成评估要素——不约束刑事法官,刑事法官有义务进行独立的事实调查。
责任必须根据刑事诉讼规则可充分评估的证据来证明,符合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交易与经济上真实但税务上不规范的交易之间的区别往往具有核心重要性,构成辩护方法的支点和检验控方案件可持续性的关键。
保全措施与没收
利用虚假交易发票进行欺诈性申报犯罪规定的重要量刑框架在实践中导致频繁适用人身保全措施,以及诉诸旨在等值没收的预防性扣押。
犯罪所得通常被确定为不当获取的税收节省,随之对嫌疑人的资产进行相应价值的扣押。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确定可没收的利润以及核实实际限制措施与假定的实际税收优惠之间的比例性构成辩护策略的核心节点。
分析必须集中于重建实际税收节省金额以及将受限制资产追溯到嫌疑人的实际可用资产,符合管理剥夺性措施的合法性和比例性原则。
根据第231/2001号立法令的法人责任
犯罪的实施除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外,还可能导致根据第231/2001号立法令的法人行政责任,适用可能影响企业运营的罚款和资格取消制裁。
在这一领域,法人可能面临资格取消措施,如禁止与公共行政部门签约、排除融资或优惠以及禁止宣传商品或服务,此外还有利润没收。
因此,辩护管理需要在被调查自然人的保护和法人辩护之间进行结构化协调,特别注意:
- 核实法人的利益或优势;
- 评估组织结构和所采用的预防模型;
- 个人辩护路线与企业策略之间的一致性。
在税务刑法中,个人刑事辩护与法人责任之间的正确整合构成保障企业连续性的核心步骤。
我们的辩护策略
利用虚假交易发票进行欺诈性申报诉讼中的辩护活动基于综合方法,结合技术会计分析和案件的法律重建。
特别是,以下方面具有重要性:
- 重建整个文件链,以核实经济现实与税务表述之间的一致性;
- 核实争议交易的经济有效性;
- 分析供应商的组织结构和已发生的商业关系;
- 对主观要素的质疑,特别涉及对交易不存在的认识和逃税目的;
- 对检察机关使用的推定进行批判性审查;
- 刑事诉讼与平行税务诉讼之间的协调。
在米兰这样的经济环境中,以高度的企业复杂性和频繁的国际商业运作为特征,此类诉讼需要技术上合格、专业且及时的辩护。
Legal Aid – Società tra Avvocati S.r.l.团队律师的介入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在税务刑法中为企业家和法人提供专业援助,特别关注事实的正确法律定性和控方案件的证据可持续性。
在税务刑法中,行政不规范与刑事相关行为之间的区别不是形式上的数据,而是有效辩护的前提,基于方法论严谨性和对构成控方指控基础的证据要素的具体核实。